來源:發(fā)布日期:2014-02-14 16:36:50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嚴格落實“建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和消防審核驗收終身負責制,建設、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及執(zhí)業(yè)人員和公安消防部門要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嚴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標準”的要求,加強消防安全源頭管控,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fā)生,現(xiàn)就建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和消防審核驗收終身負責制(以下簡稱終身負責制)提出以下意見:
一、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的范圍
(一)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的單位。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建設工程的建設、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按照各自的職責對工程消防質量負終身責任。
(二)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的個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建設工程的建設、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及施工圖審查機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項目負責人、工程項目技術負責人、注冊執(zhí)業(yè)人員、施工圖審查人員、技術服務從業(yè)人員,按照各自職責對工程在設計使用年限內的消防質量負終身責任。上述人員因工作調動、退休等原因離開該單位后,無論調到哪里工作、擔任什么職務,如被發(fā)現(xiàn)在該單位工作期間違反國家消防法律法規(guī)、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法規(guī)和國家消防技術標準,造成建設工程存在先天性重大火災隱患、導致發(fā)生較大以上亡人火災或重特大火災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三)建設工程消防行政審批部門的終身責任。依法實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行政審批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結果負終身責任。行政審批負責人、相關工作人員因轉業(yè)、工作調動、退休等原因離開原單位后,如被發(fā)現(xiàn)在該單位工作期間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造成建設工程存在先天性重大火災隱患、導致發(fā)生較大以上亡人火災或重特大火災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二、建設工程消防質量責任追究程序
(一)啟動責任追究的情形
1、建設工程在設計、施工、竣工驗收過程中發(fā)現(xiàn)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對建設工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建設、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及其人員,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的,依法對相關單位和人員追究責任。
2、建設工程投入使用后發(fā)現(xiàn)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責任追究。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日常監(jiān)督檢查中,發(fā)現(xiàn)存在下列由于設計、施工質量原因造成先天性重大火災隱患的,應當在確定為重大火災隱患之日起,依照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時的法律法規(guī)、消防技術標準要求,追究建設、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及有關人員的責任:
(1)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設置位置不符合城鄉(xiāng)消防安全布局要求,防火防爆設施、自動消防設施設置不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
(2)甲、乙類廠房、倉庫設置在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室;
(3)甲、乙類廠房、倉庫和丙類廠房與人員密集場所、住宅或宿舍混合設置在同一建筑內;
(4)建筑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的設置形式及數(shù)量,室內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自動消防設施,消防車道,防火間距設置不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
3、發(fā)生火災事故后的責任追究。發(fā)生較大以上亡人火災,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后 30 天內,依照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時的法律法規(guī)、消防技術標準要求,追究建設、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及有關人員,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行政審批及有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二)認定消防質量責任。建設工程投入使用后發(fā)現(xiàn)存在由于設計、施工質量造成先天性重大火災隱患,發(fā)生較大以上亡人或重特大火災事故的責任追究,由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會同相關部門成立聯(lián)合調查組,對建設工程消防質量責任進行調查認定。聯(lián)合調查組應當有建筑、結構、給水排水、采暖通風、電氣、消防等專業(yè)人員組成,具有高級職稱以上的成員不應少于調查組成員人數(shù)的三分之二。必要時,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可以責成市(地)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成立相應的調查組進行調查認定。凡對該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的單位和人員應當回避,不得參與調查。調查組履行下列職責:
1、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認定
消防質量責任,必要時進行技術檢測鑒定;
2、查閱建設工程建設檔案、消防執(zhí)法檔案、建設工程消防
質量終身負責制檔案,確認應當負責的單位和人員;
3、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提出對責任單位、人員的處理建議;
4、形成責任調查報告。
(三)處理。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負有責任的單位及個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依法應當由有關部門處罰的違法行為,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相關部門;對違法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將責任追究情況記入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制檔案,作為不良行為向社會公布,并通告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工商、稅務、銀行、質檢等部門,納入誠信體系。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行政審批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違法履行職責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建立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制檔案
各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在受理消防設計審核或備案申報之日起,結合執(zhí)法檔案,對建設工程建立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制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一)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設計、施工、工程監(jiān)理、施工圖審查機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二)建設工程的建設、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以及施工圖審查機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相關執(zhí)業(yè)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及相關的執(zhí)業(yè)證明文件;
(三)施工圖審查合格書,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四)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五)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消防驗收合格等行政許可證明文件,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憑證及檢查記錄,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特殊消防設計文件出具的專家評審意見。以上歸檔內容是復印件的,應當由原單位或相關人員蓋章或簽字確認。
四、加強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制的管理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建立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制,是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的具體舉措,是推動建設工程消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建立消防設計技術審查與行政審批分離制度的重要保障。各地公安機關要充分認識建立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制,提高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的重要性,由公安機關主要領導負總責,并確定一名分管領導具體抓落實,確保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制工作取得實效。
(二)密切配合、細化措施。各地公安機關要主動向當?shù)卣畢R報,并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聯(lián)系,建立聯(lián)合工作機制,定期溝通協(xié)商,完善配套制度,進一步細化終身負責的范圍和責任追究的程序。省級公安機關要制定出臺落實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制的具體實施辦法,并報公安部備案。
(三)加強宣傳、狠抓督導。要加大對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制的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力度,提高社會公眾、建設工程各方主體、施工圖審查、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單位人員的認識和關注度,為推動工作創(chuàng)造良好的輿論環(huán)境。各地公安機關對工作落實情況要采取定期報告、督導檢查、工作評估等形式,加強督導,確保取得實效。
從 2013 年開始,各地公安機關每年向公安部報送一次終身負責制落實情況總結。公安部將不定期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通報。
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責任制的建立和落實,將對我國建設工程消防質量和消防安全作出不可限量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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